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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民乐方向)专业

音乐表演(民乐方向)专业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积淀。在建校初期就开设了民乐方向专业,在20世纪50年代末江南丝竹演奏大师陈永禄到我校任教,之后又相继有一大批来自北京上海的优秀民乐人才到我校任教,专业师资力量雄厚。

音乐表演(民乐方向)专业有着优良的教学传统,注重学生”德艺双馨”的培养,在教学中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和扎实专业理论培养相结合。教学体系系统、全面。目前音乐表演(民乐方向)专业下设有:扬琴、二胡、古筝、竹笛、琵琶、大阮、中阮、柳琴、笙、唢呐、民族打击乐专业。以上专业均设有四年制本科,其中扬琴、二胡、古筝、竹笛、唢呐拥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师资队伍学缘、年龄、职称、学历等结构合理,拥有专业教师14名。从学缘结构来看,有来自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和武汉音乐学院的教师;从职称来看,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人,讲师4人,助教4人。拥有1门区级精品课程(二胡精品课程)。        

音乐表演(民乐方向)专业,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为学生的实践培养搭建多层次的舞台实践平台,同时建立了由民乐系本科生、研究生和部分青年教师组成,蔡央教授担纲常任指挥的广西艺术学院民族管弦乐团,这支演奏阵容强大,配置齐全,艺术表现能力较强的演奏团体,乐团常年坚持排练和演出,是活跃在广西音乐舞台上的主要力量。乐团集合了广西艺术学院最优秀的演奏人才,成员平均年龄22岁,朝气蓬勃、活力四射,基本功扎实,演奏技巧娴熟。除了常规的民族乐器外,民乐团还配备了广西特有的民族乐器,如独弦琴、天琴、竹筒琴、马骨胡、啵咧、铜鼓等,使乐团的演奏具有浓郁的广西民族特色,并创作了一批保留曲目,为繁荣广西的民族音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年以来,民乐团,分别赴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越南、台湾、香港、澳门等地演出,民乐团的演奏水平经过有效的、长期的正规化训练,演奏能力不断提高,演奏的曲目丰富多彩,优秀人才不断涌现,对本院的教学创作、实践以及广西民族音乐的传播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有关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艺术馆(站) 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音乐研究工作,以及在广播电视系统、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文艺活动的组织、创作、编导、表演和群众性文艺普及、辅导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与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术、技能训练。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演奏能力和丰富、全面的音乐修养,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有较强的音乐鉴赏能力和演绎不同风格及题材的器乐作品的能力;并能运用现代传媒工具,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前景,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核心课程

独奏、合奏、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名作欣赏、计算机音乐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参加文艺团体和社会实践演出、教学成果展示、专业技能大赛以及田野采风等。

五、毕业环节

本专业毕业环节为毕业展演,要求演奏2首风格不同的曲目,讲解毕业展演综述,表演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毕业文案综述不少于3000字。

六、毕业标准、学位条件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德、智、体合格,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修满 187学分,其中公共必选课修满 46 学分、其他必选课修满13学分、公共任选课修满4学分、专业必选课修满104学分、专业任选课修满20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广西艺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规定条件者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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