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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专业

录音艺术专业是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于2009年开设的新专业,该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和修养,具备扎实的音乐功底,熟练掌握各种录音设备,同时掌握一定的录音理论及技巧,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音像出版社、唱片公司、文艺团体和文化部门从事声音(音响)设计、音乐制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录音艺术专业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3人;讲师4人。现任教师10人中具有硕士学位4人,占40%,师资队伍优势明显。同时,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录音艺术专业投入了数百万元进行录音棚建设、录音设备购置,具有与国际水平接轨、国内一流水平的实验教学环境,为良好的教学效果打下了坚实的硬件基础。雄厚的办学实力,为培养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 

录音艺术专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本专业依托于广西地区丰富的民族民间、民俗音乐素材,同时得益于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丰富的音乐资源,拥有大量宝贵的实践条件。录音艺术专业将充分利用现有有利条件,紧随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的发展,结合自身优势,为社会培养多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水平,熟练掌握各种现代音响设备、录音设备、音乐制作设备的使用。经过系统、正规、科学的理论学习和大量的实践操作,本专业学生将能够独立完成各种风格的音乐设计与制作、录音棚唱片前期录制、后期制作、现场演出的录制与制作;各类演出音响系统设计、安装、调试、现场调音;视频作品的策划、拍摄、剪辑、后期制作、配音、配乐等完整流程。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计算机音乐制作、作曲基础理论、录音技术、音乐音响设计、舞台音响调试与操作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基本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础训练,具有音乐工程项目的制作、设计和管理的实践能力与初步的教学和研究能力。

三、专业主干课程: 

音乐基本理论、计算机绘谱与应用作曲、数字音频技术、录音声学、舞台音响技术与应用、录音技术与艺术、MIDI与编曲、数字视频工作站与MV制作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艺术实践:6学分 

  2、田野采风:4学分 

  3、社会实践:1学分 

  4、毕业论文:4学分 

  5、毕业汇报:2学分

五、修学年限: 

  四至八年(学分制弹性年限)

六、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七、毕业标准、学位条件: 

弹性学分制内按学分结构比例修满163学分以上准予毕业,符合《广西艺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规定条件者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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