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首届“逐梦远航”音乐影像志评选活动通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报告与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结合广西艺术学院“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优校、文化引领和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由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主办、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承办的首届“逐梦远航”音乐影像志评选活动即将拉开帷幕。
一、赛事宗旨
音乐影像志是音乐行为及过程保存、表述和研究的现代学术手段。运用音乐影像志方法,能够更紧密地关联音乐产生的文化语境,以便更深刻地理解音乐;这也是音乐学以及艺术学发展的重要环节和音乐文化传承与传播的重要路径。举办此次活动旨在鼓励音乐学院大学生积极开展音乐影像志创作,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发现、展示与传播身边的正能量和传统音乐文化的深邃精神,展现新时代音乐学子的责任与担当,并汇集具有文化创新精神的艺术作品,为青年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和平台,推动音乐学院专业教学、科研建设的内涵式与跨越式发展。
二、组织委员会
1.组织委员会主任:蔡央 曾诚
2.组织委员会副主任:莫晓文 彭兆强 吕军辉 李静
3.组织委员会秘书长:蒋燮 李莉
4.组织委员会副秘书长:杨柳成 董平文
5.组织委员会委员:于涛 凌晨 李常新 林慧思
6.评审委员会主任:1人(名单暂不公布)
7.评审委员会成员:3-5人(名单暂不公布)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1.音乐学院本科各专业在校大学生(一至四年级)均可参赛。
2.参赛者既可以个人方式参赛,也可以团队方式参赛,各团队组成人数不得超过4人。
(二)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要求内容新颖、主题鲜明、格调高雅、思想健康,富有时代视野和创新精神,能够着眼于音乐的客观记录、意义阐释、学术探索和文化间互相理解与交流。
2.作品题材没有特别限制,建议围绕三大主题展开创作:(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音乐生活新发展、新景观、新事象”主题;(2)展示当代中国音乐专业青年大学生多彩风貌的“青春正能量、放飞中国梦”主题;(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的“民族音乐文化的深情守望”主题。
3.每个参赛者或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部作品参赛。
4.作品制作要求
(1)参赛作品片长(含片头、片尾)不得少于600秒(10分钟),不得超过1200秒(20分钟)。
(2)作品使用手机、相机、专业摄像机等设备拍摄均可,影片需剪辑制作成MP4、MOV、AVI、WMV、MPEG、VOB等常用视频格式,技术指标需做到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
(3)参赛作品须为2019年1-11月间拍摄制作的作品,作品中不得出现参赛者个人或团队成员姓名、班级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方式
(一)参赛作品须制成DVD格式光盘1张提交至音乐学院办公室李常新老师处(联系电话:0771-5775987)。光盘内除参赛影片(文件请用参赛影片名称命名)外,还需另附一份Word文档文字说明,内容包括:参赛个人及团队成员简介、参赛作品名称、作品构思、团队成员分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其中,作品构思部分的相关说明不得少于1000字。
(二)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
五、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2.根据参赛作品实际情况增设若干专项奖。
3.各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奖项名额由评委会调整或从缺。
六、特别说明
(一)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由国内外知名音乐专家、学者组成。获奖作品将择期举办专场汇报会。
(二)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必须真实合法,否则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项。
(三)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音乐学院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音乐学院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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