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类别>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第二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器乐比赛方案与细则

来源: 作者: 更新时间:2015-10-27 15:46:04 浏览次数: 【字体:

(承办单位:音乐学院)

 

    一、比赛宗旨

比赛旨在促进我院器乐学生的学习与交流,检验器乐专业教学水平与学生的专业学习情况,为学习器乐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和促进专业学习的观摩和交流,活跃校园文化气氛,构建和谐美丽校园。

二、比赛分组

民乐独奏组、民乐独奏组、键盘组

三、参赛对象

本院在读的有正式学籍的中专生、本科生、研究生。

四、比赛作品范围

1.古今中外的优秀器乐作品。

2.内容健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音乐作品或原创音乐作品,原创作品(原创作品是指由我院师生作曲的作品)。

五、比赛要求

1.比赛分为预赛、决赛两个阶段。其中民乐分为民乐独奏和民乐重奏两个小组进行,键盘组不分专业。

2.除重奏组比赛外其他组别比赛统一不使用扩音设备。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3.组委会只提供10个谱架,超出来的请自备。

4.独奏比赛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重奏组比赛节目不超过10分钟,超时酌情扣分。

5.重奏组每个节目参赛人数限制15人以内、独奏组伴奏人数不能超过12人。

6.参演选手要求提前20分钟到比赛现场签到,并做好比赛准备。逾期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六、评分标准

1.比赛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2.采取10分制评分,评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总分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3.比赛原创作品加0.02分。

4.评委当场打分、主持人现场报分。

5.比赛超时扣分:超过1分钟(不足1分钟按照1分钟计)扣0.02分,累计依次扣分。

6.节目形式占6分。其中作品完整性占2分;演奏者专业水平、音乐表现力各占2分。

7.舞台表现占4分。其中着装、创意、舞台效果、演奏者的舞台表现(即肢体语言、表情等)各占1分。

     七、报名须知

  1.比赛时间、地点:

       (1)初赛:民乐组2015年11月21日上午8:30     

                (地点:学术报告厅)

            键盘组2015年11月22日上午8:30、 下午14:30

            (地点:音乐厅)

      (2)决赛:键盘组2015年11月28日上午9:00,

            民乐组2015年11月28日下午 14:30

          (地点:学术报告厅)

       2.报名时间、地点:

       截止2015年10月20日,报名地址:音乐舞蹈大楼门口

       3.抽签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5日,音乐舞蹈大楼一楼大厅办公室

       4.报名时需注明作品的名称、出处、创作者、使用乐器及参赛选手所在单位,并注明是否为原创节目。

 八、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总名额为总参赛人数的20%)。

以上内容如有改变另行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组委会。

 

分享到:
【打印正文】